旧时代中国的衰弱和封建的土地制度密不可分,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据着当时百分之七八十的土地,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1950年6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图为农民们在得知土改的消息后欢欣鼓舞。

当时,除了土地、房屋、家具要没收,地主家的农具和牲口也要没收,并分配给百姓。图为政府带领当地百姓没收地主财产。为了防止没收其财产的过程中发生意外,院内和房顶都有人持枪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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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人们将从地主家没收的东西集中起来,然后根据自报公议的原则进行分配。

图为青海民和县川口镇磨沟村雇农冶金财在土改中分到了土地、耕畜和农具后的情景,他牵着牲口拿着农具喜笑颜开。

图为土地改革中一名百姓正气愤地控诉地主欺压百姓的各种卑劣行径。

图为土改中地主被批斗时的情景。

图为地主藏在夹皮墙的财物被发现时的场景。

图为人们正在给没收的财物登记编号,准备运走。

图为川西彭县升平乡农民在土改中斗地主的情形。